报建编号:1210904120110155
招标备案号:12092012024006
施工招标公告
津建交大港施工[2012]0207
| 1、 |
招标条件 |
| 本招标项目 天津滨海新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雨水泵站进出水管线项目, 天津滨海新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雨水泵站进出水管线追加长度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行政许可【2011】239号, 行政许可【2012】22号 批准建设,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新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,建设资金为 18000000 元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 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。 |
| 2、 |
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| 2.1 |
项目概况:雨水泵站进出水管线工程建设规模1169米,进水管线流速1米/秒,出水管线流速1.5米/秒,管径1.6米至2米 |
| 2.2 |
工程建设地点:中华民营经济园基地内, 中华民营经济园基地内 |
| 2.3 |
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: 一标段:雨水泵站进出水管线工程建设规模1169米,进水管线流速1米/秒,出水管线流速1.5米/秒,管径1.6米至2米。招标范围: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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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4 |
工期要求:2012年03月31日 至 2012年06月20日 |
| 2.5 |
工程质量要求: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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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、 |
投标人资格要求
| 3.1 |
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: 一标段:资质: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, 资格: 1、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;2、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;3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;4、非天津市注册企业报名时需要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;5、本工程要求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,专业为市政工程,要求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,一名安全项目经理,安全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,专业不限,正项目经理必须提交有投标资格的建造师IC卡;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“外地建筑业企业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”,安全项目经理需具备任命书。 ,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。 |
| 3.2 |
联合体投标的,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,请携带联合体协议。 |
| 3.3 |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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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、 |
投标报名方式
|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: |
| 4.1 |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。 |
| 4.2 |
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,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(原件)、进津备案通知书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(如果联合体报名,请携带联合体协议) 到
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身份锁后在网上报名。 |
| 4.3 |
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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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、 |
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
| 5.1 |
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:2012年02月28日16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 |
| 5.2 |
招标公告发布时间:2012 年2 月22 日 至2012 年2 月28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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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、 |
招标文件的获取
| 6.1 |
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,请于2012年02月29日至2012年03月06日
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0 分,
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(北京时间),
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)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(原件)和单位介绍信,前往 天津市大港区世纪大道一号504室 获取招标文件。 |
| 6.2 |
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,售后不退。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,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(不记利息)。 |
| 6.3 |
招标文件需邮购的,另加手续费(含邮费)每套人民币本工程不采取邮寄方式元。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(原件)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盖公章)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(复印件盖公章)和单位介绍信(原件),以及邮购款(含手续费)后无 日内寄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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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建设单位:天津滨海新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(公章)
法定代表人:丁连军(印鉴)
办公地址: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64号
邮政编码:300270
联系人:乔焕蓬
电话:15122738728
传 真:无
项目代建单位:(公章)
法定代表人:(印鉴)
办公地址:
邮政编码:
联系人:
电话:
传 真:
招标代理机构: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(公章)
法定代表人:蔡志刚(印鉴)
办公地址:天津市大港世纪大道一号504室
邮政编码:300270
联系人:张倩
电话:25992160
传 真:63379523
日期:2012 年2 月22 日
违法违规举报:
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,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,扩大本企业的影响,经查实,将消其投标资格。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、虚假招标、围标、陪标、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,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,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。
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:天津市大港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:高瑞红
电话:25988225、63397935传真:63380856电子邮箱:grh_51500@163.com
受理单位地点:天津市大港区振兴路12号115室
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: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、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:张佩生、王刚、杜青
电话:24538760、24538758、23673285
受理单位地点: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